从事外贸出口业务的公司,
在符合规定条件的前提下,
可以享受国家出口退税的政策,
即出口环节免税,
且退还以前环节
已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利好。
近年来,我国外贸出口额不断增长,越来越多企业加入外贸出口大军,让更多中国货走向世界。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之前,首次进行外贸出口退税申请的外贸企业,还需要由税务部门进行新户实地核查工作。而不少外贸萌新第一次在面对税务部门核查时总有那么些大大小小的疑问与忐忑。
今日,
小编就来敲敲小黑板,
为外贸萌新们答疑解惑!
一
新户实地核查开展的时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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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出口企业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在其申报的退(免)税审核通过前,需对其开展实地核查。
二
外贸企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企业的基本情况,是否与备案的相符?请对以下情景是否相符做出快速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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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企业需保证税务登记、备案的基本信息均与实际情况一致,当实际情况有变化时及时进行登记、备案的信息变更。(换言之——可得让人找得着呀!)
2.企业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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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3.出口货物是否按照规定实行单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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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其中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保存期为5年。
文件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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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税务